即 使 你 有 未 到 期 嘅 SIM Only / 手 機 合 約 , 你 都 可 選 擇 以 下 方 法 出 部 心 水 智 能 手 機 ︰
你 可 在 現 有 iPhone / 智 能 手 機 計 劃 期 限 合 約 上 繳 付 一 次 性 嘅 贖 約 費 , 以 贖 回 現 有 指 定 手 機 合 約 , 並 重 新 簽 署 指 定 期 限 合 約 ( 視 乎 手 機 型 號 及 服 務 計 劃 而 定 ) 出 部 心 水 智 能 手 機 。
可 被 贖 回 手 機 合 約 之 手 機 | |
Apple | iPhone 4s, iPhone 5, iPhone 5s, iPhone 5c, iPhone 6, iPhone 6 Plus, iPhone 6s, iPhone 6s Plus, iPhone SE, iPhone 7, iPhone 7 Plus, iPhone 8, iPhone 8 Plus |
三 星 | 三星 GALAXY Note 3 LTE, 三星 GALAXY S3 Mini, 三星 GALAXY S4 LTE, 三星 GALAXY S4 Mini, 三星 GALAXY S5, 三星 GALAXY NEXUS, 三星 GALAXY Note4 (32GB), 三星 GALAXY Note Edge, 三星 GALAXY S6 edge, 三星 Galaxy Note5, 三星 Galaxy S6 edge+, 三星 Galaxy S7, 三星 Galaxy S7 edge, 三星 Galaxy Note7, 三星 Galaxy S8, 三星 Galaxy S8+ ,三星 Galaxy Note8 |
Sony | Sony Xperia™ Z Ultra LTE, Sony Xperia™ Z1, Sony Xperia™ Z2, Sony Xperia™ T2 Ultra, Sony Xperia™ Z3, Sony Xperia™ Z3+, Sony Xperia™ Z5, Sony Xperia™ Z5 Premium, Sony Xperia™ X Performance, Sony Xperia™ XZ, Sony Xperia™ XZ1, Sony Xperia™ XZ Premium, Sony Xperia™ XZs |
HTC | HTC One (E8), HTC One (M8), HTC One Max, HTC One (M9), HTC 10 |
LG | LG G2, LG G3, LG G Pro 2, LG G4, LG V10, LG G5, LG V20, LG G6 |
Xiaomi | Redmi 4X |
即 登 入 以 查 詢 你 嘅 贖 約 費 。 扣 除 咗 未 回 贈 嘅 手 機 預 繳 後 , 餘 數 就 係 你 實 際 須 繳 付 嘅 金 額 。
有 關 以 上 優 惠 的 條 款 及 細 則你 可 在 現 有 指 定 SIM Only 計 劃 期 限 合 約 上 繳 付 一 次 性 嘅 提 早 轉 約 費 用 或 指 定 算 定 損 害 賠 償 ( 即 指 定 SIM Only 計 劃 月 費 x 合 約 期 限 尚 餘 之 期 數 ) 並 以 較 低 者 為 準 , 以 贖 回 現 有 指 定 SIM Only 計 劃 合 約 , 並 重 新 簽 署 指 定 期 限 合 約 ( 視 乎 手 機 型 號 及 服 務 計 劃 而 定 ) 出 部 心 水 智 能 手 機 。
提 早 轉 約 費 用 視 乎 客 戶 所 選 指 定 SIM Only 計 劃 合 約 及 禮 品 優 惠 而 定 , 有 關 適 用 之 指 定 SIM Only 計 劃 、 禮 品 優 惠 、 提 早 轉 約 費 用 或 指 定 算 定 損 害 賠 償 , 請 向 店 員 查 詢 。 提 早 轉 約 費 用 或 指 定 算 定 損 害 賠 償 將 於 下 個 賬 單 月 收 取 。
有 關 以 上 優 惠 的 條 款 及 細 則i) | 新 iPhone / 智 能 手 機 / 全 家 享 之 手 機 合 約 或 另 一 指 定 SIM Only 計 劃 合 約 的 月 費 ( 「 新 計 劃 」 ) 應 比 已 簽 署 之 指 定 SIM Only 計 劃 合 約 的 月 費 為 高 。 | |
ii) | 新 計 劃 之 月 費 及 其 包 括 服 務 會 即 時 生 效 直 至 新 iPhone / 智 能 手 機 / 全 家 享 之 手 機 合 約 或 另 一 指 定 SIM Only 計 劃 合 約 的 期 限 屆 滿 終 止 。 |
你 可 在 現 有 iPhone / 智 能 手 機 計 劃 期 限 合 約 上 加 簽 新 iPhone / 智 能 手 機 合 約 , 唯 合 約 期 限 將 延 長 並 受 有 關 條 款 及 細 則 約 束 。
例 子:
i) | 新 iPhone / 智 能 手 機 / 全 家 享 之 手 機 合 約 的 月 費 ( 「 新 計 劃 」 ) 應 比 已 簽 署 合 約 的 月 費 為 高 。 | |
ii) | 新 計 劃 之 月 費 及 其 包 括 服 務 會 即 時 生 效 直 至 新 iPhone / 智 能 手 機 / 全 家 享 之 手 機 合 約 期 限 屆 滿 終 止 。 | |
iii) | ( 如 適 用 ) 客 戶 加 簽 「 買 機 上 台 iPhone 超 貼 心 智 能 手 機 計 劃 」 (6GB)/ 指 定 「 買 機 上 台 超 貼 心 智 能 手 機 計 劃 」 (6GB) 合 約 或 指 定 「 買 雙 機 上 台 iPhone 超 貼 心 智 能 手 機 計 劃 」 及 選 擇 以 免 費 FUP 無 限 數 據 / 額 外 數 據 用 量 作 為 獎 賞 或 新 計 劃 已 包 括 免 費 FUP 無 限 數 據 / 額 外 數 據 用 量 , 客 戶 如 有 已 簽 署 任 何 期 限 合 約 , 須 於 該 等 合 約 期 限 屆 滿 終 止 後 , 方 可 免 費 享 用 FUP 無 限 數 據 ( 當 每 月 數 據 用 量 達 到 選 用 服 務 計 劃 之 上 限 後 生 效 ) / 額 外 數 據 用 量 。 免 費 FUP 無 限 數 據 完 結 後 , 如 客 戶 仍 繼 續 使 用 服 務 , 除 非 客 戶 以 最 少 三 十 日 前 通 知 本 公 司 辦 理 終 止 服 務 , 否 則 本 公 司 仍 繼 續 提 供 服 務 並 將 按 照 當 時 之 月 費 收 費 。 | |
iv) | ( 如 適 用 ) 客 戶 加 簽 「 買 機 上 台 iPhone 超 貼 心 智 能 手 機 計 劃 」 (6GB)/ 指 定 「 買 機 上 台 超 貼 心 智 能 手 機 計 劃 」 (6GB) 合 約 或 指 定 「 買 雙 機 上 台 iPhone 超 貼 心 智 能 手 機 計 劃 」 及 選 擇 以 免 費 FUP 無 限 數 據 / 額 外 數 據 用 量 作 為 獎 賞 或 新 計 劃 已 包 括 免 費 FUP 無 限 數 據 / 額 外 數 據 用 量 , 客 戶 如 有 已 簽 署 的 「 FUP 無 限 數 據 」 期 限 合 約 , 則 仍 須 繳 付 已 簽 署 期 限 合 約 之 服 務 月 費 直 至 該 合 約 期 限 屆 滿 終 止 後 , 方 可 免 費 享 用 FUP 無 限 數 據 ( 當 每 月 數 據 用 量 達 到 選 用 服 務 計 劃 之 上 限 後 生 效 ) / 額 外 數 據 用 量 。 免 費 FUP 無 限 數 據 完 結 後 , 如 客 戶 仍 繼 續 使 用 服 務 , 除 非 客 戶 以 最 少 三 十 日 前 通 知 本 公 司 辦 理 終 止 服 務 , 否 則 本 公 司 仍 繼 續 提 供 服 務 並 將 按 照 當 時 之 月 費 收 費 。 |